豫才聚势,评审启航——河南省文联要为新文艺群体评副高啦!
随着文化体制改革深入和互联网经济发展,“新文艺群体”迅速壮大,成为文艺领域一股重要的新兴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提到新兴文艺从业者这一群体,并强调要“用全新的政策和方法团结、吸引他们,引导他们成为繁荣社会主义文艺的有生力量”。中国文联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强调要“扩大工作覆盖面,延伸联系手臂,用全新的政策和方法团结、吸引新文艺组织和群体”。然而,长期以来,新文艺群体在职称评审上面临“玻璃天花板”,难以获得专业认可和职业发展通道。近年来,中国文联不断推动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的试点与推广,着力建立遵循文艺规律、契合人才成长特点的评价机制,真正做到“不拘一格降人才”。
河南省积极响应中央文艺工作精神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要求,省文联与省人社厅、省文旅厅密切沟通、积极探索,2023年,我省在职称评审工作中首次开通文联系统新文艺群体职称申报渠道,2024年,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设立河南省新文艺群体艺术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通知》,正式明确由省文联具体承办。这些突破填补了我省新文艺群体职业发展的制度空白,是构建“大文艺”格局、激活文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举措,将全面助推我省文艺事业高质量发展。
下面我们就带您抢先了解备受关注的评审问题:
问题一:谁可以申报我省新文艺群体艺术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 1、在河南省注册经营的民营文化工作室、民营文化经纪机构、网络文艺社群等新的文艺组织从业人员; 2、网络作家、签约作家、自由撰稿人、独立制片人、独立演员歌手、自由美术工作者等新的文艺群体从业人员。 问题二:具体有哪些专业?
如果您是新文艺群体的一员,符合申报条件,具备相应的艺术造诣和创作成果,一定要积极参与此次职称评审。这不仅是对个人专业水平的认可,更是一次与新时代文艺事业同频共振、与国家文化发展同向同行的重要契机。让我们携手并进,以职称为桥梁,潜心创作艺术作品、蓄力彰显艺术价值,共同绽放属于新文艺群体的璀璨光彩,为繁荣发展全省文艺事业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目前,评审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敬请持续关注全省各级文联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获取最新动态与申报信息。
来源 | 省文联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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