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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畅通我省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渠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7 来源:河南文艺网 人气:4039

各团体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两新”的指示批示精神,充分激发我省新文艺群体创新创造活力,团结凝聚推动新时代文艺工作新力量,更好发挥文联组织在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中的主渠道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申报人员范围

按照中国文联《关于开展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文联发〔2021〕149 号)等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申报人员应是以文艺工作为主业的新文艺群体,包括在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中从事文学、戏剧、影视、音乐、美术、曲艺、舞蹈、民间文艺、摄影、书法、杂技、文艺评论、网络文艺等工作的文艺从业人员,以及从事上述工作的自由职业文艺工作者。

二、精心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经充分沟通和组织协调,省人社厅在《关于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111号)中明确:“新文艺群体从业人员中没有工作单位的,也可通过所在文联协会申报职称”,为我省各级文联及其所属协会发挥职称申报主渠道作用提供有力支持。按照职称申报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省级文艺家协会由省文联负责设置单位账号,各市县文联应加强同本级人社部门沟通联系,及时申请设置文联及所属协会单位账号,作为新文艺群体职称申报的主要单位。

三、积极开展政策阐释宣传

各团体会员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我省关于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的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全面把握各项规定要求,并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阵地,着力做好职称评审政策的阐释宣传,让广大新文艺群体真正享受到政策红利,增强其从业归属感、拓宽发展渠道,进一步提高他们的职业自信和社会认可度。

 

 

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3年10月26日      

 

(联系人:李国顺    联系电话:0371-63925842)

         

相关文件链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