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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41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0-25 来源:河南文艺网 人气:2705

米闹、何白鸥、王守振、邢怀章、陈花容、李健强、李明、邵丽委员:

        您们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河南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1240412号提案收悉后,省文联高度重视,现将省文联原有的11个文学文艺奖项设置情况答复如下:

        省文联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通过组织省文联系统全省性文艺奖项的评奖工作,推出优秀文艺作品和人才,是其主要职责之一。1996年,省文联主办的全省性文艺专项奖分别和全国同类奖项对接,设立了河南文学杜甫奖、黄河戏剧奖、河南音乐“金钟奖”、 河南美术“金冠奖”、 河南书法“龙门奖”、 河南摄影“金像奖”、 河南曲艺“牡丹奖”、 河南电影电视“大河奖”、 河南舞蹈“洛神奖”、 河南杂技“百戏奖”、河南民间文艺“金鼎奖”等11个奖项。这些奖项以其专业性、权威性在社会各界形成广泛影响,成为我省各文艺门类在全国展示实力、赢得荣誉的重要平台和渠道,是全省文艺界评价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开展工作的重要抓手。

        鉴于这些评奖项目的重要作用和突出成绩,其在历次规范、整改中均得以保留。特别是2005年,省委宣传部在《全省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整改总体方案》中,全省性文艺评奖由33个减至17个,其中,省文联11个文艺专项奖继续获得保留。 2009年,省人社厅在《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豫人社〔2009〕273号)中,也明确将省文联的音乐、美术专业奖项获得者设为高校教师评定职称的条件之一。

        2009年,河南省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对全省性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进行清理整顿,省文联按照以前经省委宣传部批准设立的奖项,并参照中国文联各奖项的设置情况,申报了包括11个文学艺术门类的专业奖项。2012年底,省人社厅下发了《河南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关于按时申报2013年拟进行奖励表彰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通知》(豫评组发〔2012〕1号),省文联的11个文学艺术专项奖均未出现在批准项目目录内,包括省委宣传部的“河南省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

        为此,省文联于2013年1月,2014年9月两次向河南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省委宣传部呈文请示恢复省文联11个奖项设置,未果。“河南省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于2015年得以恢复。

        我省作为底蕴深厚、资源富集的文化大省,队伍大,作品多,阵容强,推动文化发展繁荣既具有独特的潜力和优势,也呼唤更为有力的支持举措。文艺评奖制度作为党和政府领导文艺的一种重要方式,省文联的11个文学文艺专项奖在发挥正确的文艺导向,充分调动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文化建设和文艺事业大发展、大繁荣,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目前,中国文联、中国作协以及绝大多数省(市)自治区均保留或新增了相关文艺奖项。由于省文联11个文学文艺专项奖的缺失,河南省文艺界无法与中国文联、中国作协、中国各文艺家协会有关奖项有效对接,失去一个向全国推送优秀文艺作品和文艺人才的至关重要的途径。为此,恳请各位委员积极帮助呼吁尽快恢复河南省文联11个文学文艺奖项并将其设为常设奖项。
 
                                 2021年4月1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0371—63685517